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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离岸社团”“山寨社团”投诉举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时间:2017-04-15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规定,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,有关“离岸社团”“山寨社团”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投诉举报,社会公众可登陆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(网址http://ngo.mps.gov.cn/ngo/portal/index.do)“违法举报”栏目向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提出举报。
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|